续展需在《支付业务许可证》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申请。
申请续展的材料主要包括:支付业务许可证(副本)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、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设施技术报告、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、近两年开展支付业务的合规经营情况等。
申请续展的材料必须真实、完整,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依法进行审查,并作出是否准予续展的决定。如果支付机构有严重违规行为或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,将不予续展。对于不再续展的支付机构,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算,并交回支付业务许可证(正本)。
以上是关于支付机构《支付业务许可证》续展的要求,仅供参考,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。